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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对象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
各区(市)县财政(财金)局、各市级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重庆市财政局 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》(渝财会〔2023〕18号)要求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办法
(一)选拔范围及名额。重庆市和四川省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、会计师事务所和行政事业单位,包括中央在渝、在川单位。2023年预计选拔培养人数为60名,其中:四川省入选人数不超过12名。
(二)申报条件
基本条件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职业道德记录良好;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45岁,身体健康;具有一定的英语读写听说基础;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,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,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;享有社会认同、行业肯定的良好声誉,为推动单位和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1. 所在单位为企业类(包括会计中介机构)的,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(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,成绩在有效期内),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,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8年以上,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为业务骨干。
(2)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,担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。
2. 所在单位为行政事业类的,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,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8年以上,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。
3. 所在单位为会计教育及学术研究领域的,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取得副教授以上职称,担任会计教育及学术研究领域的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,且从事会计教育及学术研究领域工作3年以上。
(2)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且从事会计教育及学术研究工作2年以上。
(三)选拔流程
1. 申报。申报者按要求填写《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》(2023年),连同申请表所填列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,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,报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(21125A)办公室进行初审。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全市报送材料,并将合格人员材料报四川省财政厅终审。其中:省级国有企业、行政事业单位报所属省级主管部门复审,中央在渝、在川单位报中央在渝、在川单位主管部门复审,成都市民营企业报所属区(市)县财政部门复审。
2. 笔试。由重庆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,组织专家对试卷和申报材料进行审阅,确定进入面试名单。考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制度、内部控制、管理会计、财务管理、英语等。考试为闭卷考试,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上午9:00—12:00。考试地点:重庆财政学校(A区,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)。
3. 评审。重庆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综合单位意见和申报者学历、年龄、技术职称及年限、工作经历、工作业绩、论文、科研能力等确定评审成绩。
4.面试。根据笔试和评审成绩,确定进入面试名单,由重庆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和结构化面试,并组织专家对面试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。
5.入选。综合笔试、评审、面试三项成绩,择优拟定考察对象。经函调征求用人单位意见,并向社会公示后,确定最终入选名单。
二、培养管理
本次培训班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具体承办。
(一)培养周期。培养周期3年,每年集中2次学习,每次学习2周左右。
(二)培养管理。按照因材施教、学用结合的原则,实行集中培训与自学实践相结合、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,建立严格培养管理和跟踪评价体系,通过建立学习、研究、实践、交流平台,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能力。在培养周期内,建立量化考核体系,对于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,予以淘汰除名。
(三)颁发证书。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的,由重庆市财政局颁发“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结业证书”。该证书在川渝两地互认,并按规定享受川渝两地人才待遇。
三、培养经费
集中培训期间的学习培训费用由重庆市财政局承担,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、食宿费等其他培训费用,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报名时间。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。由考生自行登录“重庆市财政局”官网(https://czj.cq.gov.cn)首页—办事服务—会计之家—会计人才培养选拔考试—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报名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(二)资料报送。成都市报名资料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14日(节假日除外)。报送资料:附件,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(2023年).docx , 请扫二维码下载。
成都市报考者应于7月1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考资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(21125A)进行审核汇总。
五、信息公布
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、进入面试名单、选拔入选名单等相关信息,将在重庆市财政局官网 “会计之家”栏目、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四川会计服务网(http://kj.scsczt.cn/)予以公告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区(市)县财政部门、各市级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大力宣传,积极推荐并支持本区域、本单位财务工作者报名参加选拔。
七、联系方式
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:孙智琴 (023)67575523
重庆市财政局财政服务大厅:冷梅、杨春莉(023)63216182、63216190
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:向真、张爱平(028)86712246
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:宁守芬(028)61882639
电话:010-67501789 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7层 邮箱:chinacaishui@163.com